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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与传统文化》论文考试实施细则
一、本学期考核方案
考核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两部分。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占总成绩的40%,按百分制计算。)
1.书面作业,共1次,占形成性考核成绩50%。
2.面授学习表现,1次,占形成性考核成绩50%。
(二)终结性考试:(占总成绩的60%)
试行论文考试。
二、论文考试实施要求:
根据上海开放大学教学模式改革的要求,本学期对《治国理政与传统文化》课程的终结性考试方式进行改革。为保证考试的规范、公正,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上海开放大学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不仅应该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还能运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期末考试的小论文,要做到:
1.运用《治国理政与传统文化》课程的相关知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生活体验以及所接触到的政治文化生活现象,撰写一篇分析文章。文章可采用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等体裁。
2.文章内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文章内容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正能量。
(2)围绕一个主题展开分析,文章要有核心观点。可以围绕某个政策或某个文化现象展开,阐述治国理政与传统文化的相关理论与实践;
(3)文章应当理论联系实际,既有实践描述,也有理论分析和个人思考。
3.文章题目自拟,要求内容健康、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论述清楚、有理有据、文字通顺。
4.论文结构完整,应当包含题目、摘要(1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5.论文考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若发现抄袭或雷同现象,一经查实,以零分计。
6.A4纸单面打印并统一打印格式。学生提交考卷的时间结点为12月17日之前,应当交到所在学院或分校。
(二)格式要求:
1. 题目:字体,宋体加粗;字号:小三号。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
2. 正文:
(1)文字统一用五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多倍行距,设置值为1.25;
(2)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用小4号宋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注意: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三、评分标准
1、90分以上
能够按照课程相关内容为题进行写作;观点正确、明确,论述深刻,论证严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性强,语言流畅,行文规范,格式符合要求。
2、80-89分
能够按照课程相关内容为题进行写作;观点基本正确,论述较深刻,论证较严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性较强,语言流畅,行文规范,格式符合要求。
3、70-79分
基本能够按照课程相关内容为题进行写作;观点基本正确,论述内容简单不深刻,论证较严谨,结构较合理,层次较清晰,语言较流畅,行文较规范,格式基本符合要求。
4、60-69分
基本能够按照课程相关内容为题进行写作;论述内容简单空洞,论证严谨性一般;结构合理性、语言流畅性和行文规范性一般,格式基本符合要求。
5、59分及以下
字数不足2000字;选题不合理,内容严重离题;观点有原则性错误;结构不合理,层次不清,逻辑混乱,语句不通顺;多处格式不符合要求等。
四、时间要求
1、论文考试的基本要求中学生提交考卷的时间节点统一为:12月17日之前交到所在学院、分校。
2、各学院、分校成绩交总校考务科时间节点统一为:12月27日前将成绩交总校考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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