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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州的消费信贷发展历史案例
(一)消费信贷概念界定
消费贷款是商业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贷,主要用于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如家具、家电、汽车等)、房屋和各种劳务。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封闭式信贷和开放式信贷。封闭式信贷指消费者在一段时间内以相同金额000次偿还债务的方式。常见的有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和分期付款贷款(分期付款销售合同、分期现金支付信贷和一次性信贷)等等。开放式信贷指信贷机构循环发放的贷款,消费者的部分付款根据定期邮寄的账单缴付。
消费贷款风险主要指在消费贷款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风险与不确定性,具有客观性、偶然性、损害性、不确定性、相对性等特征。我国消费贷款风险主要特点有:
1、不确定因素较多;
2、较其他信贷风险高;
3、个人消费贷款抵押物变现难度大、费用高。
(二)相关文献综述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消费贷款中的风险与防范展开了一系列有意义的探讨。袁亮(2008)从理论上对消费贷款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认为消费贷款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杨廷芳(2009)从商业银行实际运营的角度解释了我国目前消费贷款风险较大的原因,即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银行管理存在缺陷等。段照清(2009)则认为,法律保障的缺失是消费贷款风险日益加大的主要原因。关于消费贷款风险的防范,周磊(2009)提出建立个人信用防范系统以规范消费者行为,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水平;喻翔(2007)则认为,消费贷款风险的防范应从加快个人信用制度体系的建设以及设法提高居民消费贷款的信心和愿望入手。
(三)台州的消费信贷发展历史
台州的消费信贷最初也是源于房改政策而发展起来的,个人住房贷款成为其主要构成部分。随着其他种类业务的开展,台州的个人住房贷款比重有所下降,但仍位居首要地位。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和汽车贷款位居其后。2005 年末的数据显示,台州的个人住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和汽车贷款分别占到消费信贷总余额的 61.6%、24.7%和 7%,三者总和构成了消费信贷的绝大部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迅速发展支撑了 2003 年以前消费信贷的快速增长。然而,2004 年开始,随着宏观调控效果的显现,个人住房贷款增长率也开始滑坡,同时,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增长率也在下滑,汽车贷款在 2004 年甚至开始出现了负增长。因此,消费信贷在经历了飞速增长时期后,2004 年开始总体呈现萎缩趋势。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相对来说保持了较稳的增长。人民银行 2003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即 121 号文件)并未对台州的房地产市场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产生显著影响。但是,2004 年 4 月份准备金率的提高、10 月底的基准利率的上调以及 2005 年 3 月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的调整,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抑制了房地产市场过热,也使得住房贷款增速有所减缓。近年来房价持续上涨,住房贷款的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并非纯消费,一定程度上带有投资甚至投机成分,这在东部经济发达城市尤为明显。宏观政策对抑制投机,合理引导消费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发展初期余额基本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2001 年末,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余额为 7.15 亿元,仅占消费信贷余额的 11.5%,最高的 2004 年已经达到 26.8%。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房屋抵押贷款。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走高,一手房市场的兴旺带动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也使得房屋抵押贷款随着房地产市场和住房贷款而波动。
汽车贷款由于基数不大,2001 年末余额仅为 4.43 亿元,占消费信贷余额的 7.2%,初始阶段增长非常快,2002 年增长率高达 185.8%。但是 2003 年开始增速便开始减缓,到 2004增长率甚至已经出现-13.3%,2005 年颓势仍未有好转迹象。汽车贷款的快速发展期和汽车消费市场的兴起是一致的, 而收缩期和不良贷款的上升有很大的关系。汽车贷款的期限一般是 2—3 年,因此,前些年的贷款的风险在04年集中暴露出来, 05不良率从 2001 年的 0.3%上升到 2005 年的 3.5%。这些不良贷款当中家用轿车的比重很低,而主要是工程车、货车等不良贷款。汽车贷款不良的产生跟其制度安排有很大关系。银行为了转嫁风险,要求在办理车贷时附加一个保证保险。当违约行为发生时,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并没有责任和义务催收追讨,而银行则因为有了保险垫付也不关心借款人的履约情况, 导致无人跟踪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因此产生了大量逆向选择行为。当风险最终暴露之后,保险公司开始纷纷退出汽车信贷市场,银行也被迫收缩甚至关闭汽车贷款业务。 但是汽车贷款在全国其他许多地方仍然是仅次于住房贷款、位居消费信贷第二位的业务。如何控制汽车贷款的风险,将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从对台州消费信贷发展历史的分析中, 我们可以发现,国家政策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这在一个新兴市场国家消费信贷市场发展初期是可以理解的。另外,在市场发展初期,人征信体系的不健全与不良率高度相关。信用环境对消费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样重要。
二、消费贷款风险原因分析
近年来,消费贷款业务在我国发展很快,相关运作机制也日趋成熟,然而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消费贷款业务风险仍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有:
(一)个人消费贷款立法滞后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活动和调整个人消费贷款关系的全国性法律。各商业银行依据的准则针对性不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
(二)国家的消费政策相对滞后
我国所提供的住房、汽车消费的政策环境严重滞后。个人申请此类贷款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评估登记手续,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并且还需交纳各种颁证费、评估费等等,势必损伤消费者的积极性。
(三)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薄弱
一方面商业银行内部缺乏个人消费贷款方面的管理经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等的了解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贷款规模,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不利于消费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个人消费贷款风险管理不完善
目前商业银行缺乏对贷款前进行调查,没有有效监督检查的手段。
(五)我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
目前我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仍趋于保守,只对若干有限大额商品消费采取消费贷款形式,居民金融资产结构以储蓄为主,消费贷款并未真正普及。
三、消费贷款风险防范对策
(一)建立消费贷款法制环境
加强消费贷款的立法工作,为消费贷款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目前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制定《消费贷款法》,就消费贷款的主体、对象、程序、方式以及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规范消费贷款各方当事人的市场行为。
(二)加快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步伐
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体系是银行发展消费贷款的关键,只有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档案,才能让银行充分了解一个人的还债意愿及还债能力,这也是银行放款的坚实前提和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关键。
(三)加强消费贷款的担保和保险工作
担保与保险是银行防范信用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一种重要手段。防范信用风险对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四)提高居民消费贷款的信心和愿望
提高居民消费贷款的信心和愿望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从多方面努力。首先,要尽力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调整收入分配,做好收入再分配工作。其次,要积极开发新的消费贷款品种,拓宽消费贷款市场,银行也应加强宣传,向群众展示其好处,增强人们对消费贷款和消费贷款产品的了解和接受程度。
(五)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消费贷款发展
我国目前提供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极其有限,消费贷款基本上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垄断,应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消费贷款业务,给消费者一个更广阔的选择空间。
(六)商业银行加快建立防范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体系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逐步创造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环境;(2)认真探索个人客户差异化服务方法,调整客户结构;(3)健全、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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