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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对于公民个人而言,自由意味着政府要保证公民享有充分的谋求自身正当权益和表达诉求的权利。对于政府而言,“政府必须以使国家成员的欲望都可获得最大的满足这一国家目的为依归。政府在行使自由权力或者说政府在履行职权时,应当遵循权力限制原则。政府权力划定边界,政府遵循的规则就是法律。法律是对权力量度的规定、配置和平衡的基本保障。权力必须纳入法律,以法律为边际,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
(一)依法行政的历史
当前,依法行政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官方和民间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话语。我们知道,依法行政不仅是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而且是世界各国据此原则所建立的一整套行政法律制度;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变革,更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的一场深刻革命。
十七、十八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力量日益壮大,他们不再满足于做君主的附庸,要求政治上的平等权利。一些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分权与制衡”、“民主与法治”等一系列政治主张,英国的宪章运动、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1787年美国宪法的颁布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逐渐走过了从权力支配法律到法律支配权力的转换过程 。新的法律支配权力的格局是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政治主张为基础,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实现的,其核心就是人民主权,以代表民意的法律形式赋予权力并监督权力的行使,依法行政的观念由此产生并发展起来。由此看来,依法行政首先应当是一种观念,进而才逐渐形成一系列的具体运行制度。这种观念形成的历史现在没有一个定论,但我们相信,它应当来源于法治的确立。行政法的发展变化即是依法行政的发展变化,即依法行政与行政法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是互动式前进的。
世界各国对依法行政的称谓有较大差异,英国称为“法治”或“依法行政”,美国将依法行政包括在“法治”原则之内,法国称为“行政法治”,德国称为“依法行政”,日本称为“依据法律行政”或“法治行政”,我国称为“依法行政” 。
(二)依法行政的含义
依法行政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按照宪法赋予的职权,在法定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对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事物进行管理。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关键。首先,行政管理的依据是法律。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活动的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管理行为是不合法的。其次,法律是社会的规范,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相对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按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不是管理者管别人的工具,所有人和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它不是依法治国的全部内容。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是全社会的事情 ,要求所有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要严格遵守体现人民意志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但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要求建立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首当其冲。国家的法律除一部分由法院、检察院实施外,都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国家就无法治可言。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指依法行政在政治、社会和国家意义上的指导理念和根本准则,是依法行政在方向上、宏观上、全局上以及它和其他活动在相互关系上的普遍性规则。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二、依法行政的意义
切实加强行政法制建设,而行政法制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行政,其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是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效率,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保障。在当今生产力日益社会化,社会发展日益加速,社会联系日益密切,社会交往日益增多的背景下,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对于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其二,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还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保障。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享了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完善法律法规,既确保了公民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廉洁的政府是广大人民的希望,也是时代的要求;其三,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法治国家就是以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就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权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我国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一)对依法行政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不重视,不依法履行职责。一些领导对依法行政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真正认识到依法行政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的主要手段,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国家规范、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国家强制保障。认为依法行政是软指标、软任务,有的甚至认为依法行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缺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行政执法行为亟需加强规范。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对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行政规范性文件评查工作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档案不规范、资料不齐全。
(三)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滞后。一些政府法制机构尚未建立健全,编制偏少,人员缺乏,普遍存在法制机构人员专职不专用的情况。少数行政执法部门未设置法制机构。部分法制机构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有待充实、培训和加强。
(四)行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从现行法律制度来看,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有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但没有形成整体监督效能。同时,这些监督主要侧重于事后监督,是“亡羊补牢”①式的监督,停留在“救火式” 的水平上,其防微杜渐的作用难以得到真正发挥,很难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产生。从我市的现实状况看,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往往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人很少受到追究。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不到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行政监督机制的问题。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策建议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深化依法行政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
依法行政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依法行政作为基础性、全面性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学习宣传培训,提高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逐步提高应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
(三)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行政决策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行政管理的成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是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前提。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扎扎实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逐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逐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纪律约束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五)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支持鼓励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曝光,及时组织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打击报复检举揭发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结语:随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逐步深入人心,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正日益增强,依法行政的本领也正逐步得到提高,这一巨大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时至今日,一些地方的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仍然缺乏对依法行政意义的深刻认识。只有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才能做到:执政为民,立法为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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