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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ID: 48639
1.下列情况中,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有:(第十章第二节)
A. A. 李某将其皮箱寄存在所住旅馆,但皮箱丢失
B. B. 张某从王某处借用电**箱一台,但拒不归还
C. C. 买卖合同的买方拒绝付款
D. D. 仓储合同中仓储物灭失
2.甲到新疆出差,朋友乙请其代买丝巾一条,甲见丝巾特别漂亮,就给乙多买了一条。该行为属于( )行为:(第九章第三节)
A. A. 没有代理权
B. B. 有权代理
C. C. 滥用代理权
D. D. 超越代理权
3.陈达14周岁,非常聪明,其有一项重要发明,而与王伟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第八章第七节)
A. A. 该转让协议有效
B. B. 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 C. 该转让协议无效
D. D. 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4.甲、乙双方约定:“若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2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行为制度中称为:(第八章第四节)
A. A. 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 B. 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 C. 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 D. 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5.在我国,限制流通物不包括:(第七章第二节)
A. A. 无线电频谱资源
B. B. 汽车
C. C. 军用--
D. D. 文物
6.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第六章第二节)
A. A. 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 B. 应由甲、乙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 C. 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D. D. 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7.张某,现年19周岁,就读于某大学,精神正常,但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完全依赖父母的汇款为其生活来源,则张某是:(第四章第二节)
A.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D.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8.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第四章第一节)
A. A. 胎儿形成
B. B. 出生
C. C. 年满10周岁
D. D. 年满18周岁
9.王某和张某**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行使的权利是:(第三章第四节)
A. A. 请求权
B. B. 绝对权
C. C. 形成权
D. D. 抗辩权
10.下列有关民法性质的表述中,错误的是:(第一章第四节)
A. A. 民法是私法
B. B. 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C. C. 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D. D. 民法是调整计划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11.表见代理(第九章第四节)
12.要式行为(第八章第一节)
13.普通合伙(第六章第二节)
14.民事责任能力(第四章第二节)
15.绝对权(第三章第四节)
16.自愿原则(第二章第三节)
17.民事法律(第一章第六节)
18.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第十章第二节)
19.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第八章第六节)
20.民法上为何要对物进行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第七章第二节)
21.
法人的设立与法人的成立有哪些区别?(第五章第七节)
22.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第五章第一节)
23.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哪几类?(第三章第四节)
24.试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第十章第三节)
25.试述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第八章第三节)
26.试述法人民事责任能力确定标准的基本观点,以及对这几种观点的认识?(第五章第三节)
27.
2011年,刘某的妻子急病住院急需用**,刘某打算卖掉老家的三间平房。刘某委托老家的张某帮忙卖房,张某同意。高某知道后,找到张某,表示要买这三间平房,并表示要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让张某以低价卖给自己。张某答应高某的要求,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把这三间房卖给高某,高某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张某把卖房的事告诉刘某,刘某不明就里,同意张某把房卖给高某。高某把三间平房拆除后进行了翻新。2012年,刘某回老家,邻居告诉刘某张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把这三间房卖给高某并收取好处费一事。刘某找到张某,表示房子卖了并已经翻新,不再要回,但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损失。张某表示自己没**,高某有**,要刘某找高某要**。刘某找到高某,高某拒绝赔偿损失,称当时刘某已经同意。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和高某赔偿自己的损失。【第九章】
问:(1)张某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刘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3)刘某能否要求高某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为什么?
28.
腾达公司经营建筑材料,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业务员王某是北京分公司聘用的销售人员,经常代理该公司与本地区的企业订立建筑材料买卖合同。2011年9月,王某从北京分公司离职。但是,其仍持有原公司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盖有分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书。王某利用这些文件与一建筑企业订立合同并收取对方货款200万元。建筑企业支付货款后要求北京分公司交付钢材,北京分公司称,王某早已离职,对合同不予认可,遂发生纠纷。请问:【第七章】
(1)王某作为受聘的销售人员与其他企业订立合同属于民法上的何种行为?有关当事人的身份分别是什么?
(2)王某离职后订立的合同属于何种行为?该合同对于北京分公司是否有约束力?为什么?
(3)若北京分公司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应当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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